确保“大灾之后无大疫” 农业农村部:加强动物疫病防控 保障市场充足供应

发布时间:2023-08-13 19:14|栏目: 经济动态 |浏览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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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网北京8月10日电 (记者李栋)近期华北、东北和东南沿海等地出现强降雨、台风、洪涝等灾害,8月-9月仍是灾害多发频发期,畜牧业正常生产秩序受到影响,动物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增加。近日,农业农村部发布《畜牧业汛期防灾减灾技术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指导地方加强防灾救灾减灾工作,维护畜牧业正常生产秩序,保障畜产品市场充足供应。

“暴雨过后,饲养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破坏,养殖场畜禽圈舍受损严重,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出现漏洞。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,病原微生物在禽畜尸体上易滋生扩散,同时土壤中的病原微生物也容易因暴雨冲刷而暴露出来,污染当地水源和周围环境。“畜禽在应激后免疫力下降,容易受到疫病的侵袭。”

目前,受暴雨影响的地区已出台相关应急措施,及时做好消毒、无害化处理等工作,严防动物疫病尤其是人畜共患病的传播,确保“大灾之后无大疫”。7日,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《关于加强洪涝灾害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按照“四不准、一处理”(不准宰杀、不准食用、不准出售、不准转运,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)要求,统筹做好因灾死亡畜禽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,切实做到应收尽收、应处理必处理,实现收集全覆盖、无害化处理全覆盖。

“对于养殖场(户)上报死亡畜禽,要加强技术指导,帮助养殖场户做好登记收集,并组织无害化处理厂及时转运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。”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在屠宰环节,严格落实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,督促指导屠宰场履行动物防疫责任,严把动物入场关,规范做好出入场查验和记录,坚决防止死亡畜禽和未经检疫、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进入屠宰场,严禁屠宰死亡畜禽。

数据显示:截至8月5日,河北省检测样品1786份,其中非洲猪瘟样品500份、口蹄疫样品325份、高致病性禽流感样品450份、小反刍兽疫样品268份、炭疽样品243份,检测结果均为阴性。

“下一步,将继续组织技术人员,深入洪涝重灾区、养殖密集区,指导养殖户对受淹畜禽水产养殖设施进行消杀、修缮,尽快恢复生产能力。同时,加强产地和屠宰环节监督检查,严防病死畜禽流入市场,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。”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说。

当前,随着气温升高叠加雨水增多的双重因素,动物疫情传播和发生风险明显增大。为促使畜牧业恢复正常生产秩序,降低动物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。《意见》明确,通过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和物资储备、强化灾后畜禽饲养管理、抓好动物疫病防治、做好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多项措施,突出抓好灾区畜禽圈舍、屠宰场点、病死畜禽中转场所、无害化处理场、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工作,严防动物疫情传播,确保“大灾之后无大疫”。

“在加强畜产品产销衔接方面,针对灾后可能出现的饲草料等投入品及出栏畜禽调运困难,要及时发布供求和价格信息,指导做好产销衔接,畅通运输和销售渠道。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强调,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,优先保证饲草料、兽药、种畜禽、仔畜雏禽物流畅通,维护畜牧业正常生产秩序,保证市场有效供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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